以上工资,薪金个人所得税数据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计算
不超过500元的部分,税率5%,速算扣除数为0;
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,税率10%,速算扣除数为25;
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,税率15 %,速算扣除数为125;
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,税率20 %,速算扣除数为375;
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,税率25%,速算扣除数为1375;
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,税率30%,速算扣除数为3375;
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,税率35%,速算扣除数为6375;
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,税率40%,速算扣除数为10375;
超过100000元的部分,税率45%,速算扣除数为15375;
每月收入减去三险一金,减去起征点,剩下的部分套用上面的公式。
工资,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 = 应缴税所得金额 × 适用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:
本级速算扣除数 = 上一级最高所得额 ×(本级税率 - 上一级税率) + 上一级速算扣除数
用以上公式计算第2级速算扣除数:500 × (10% - 5%) + 0 = 25